禁止“快递单”显示完整个人信息
日期:2025-01-17 / 来源:
内容摘要:国家邮政局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涂刚介绍,此次《快递电子运单》国家标准吸收了目前快递企业的有益实践经验,对个人信息显示、加密处理等进行了具体明确规定,有效提高了快递电子运单的安全性。
近日,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发布的《快递电子运单》国家标准正式实施。
国家邮政局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涂刚介绍,此次《快递电子运单》国家标准吸收了目前快递企业的有益实践经验,对个人信息显示、加密处理等进行了具体明确规定,有效提高了快递电子运单的安全性。具体看,主要包括以下内容:
1.禁止显示完整的个人信息
快递企业、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等应采取措施,避免在电子运单上显示完整的收寄件人个人信息。收寄件人姓名应隐藏1个汉字以上,联系电话应隐藏6位以上,地址应隐藏单元户室号。
2.推荐对个人信息进行全加密处理
快递企业、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等宜采用射频识别、手机虚拟安全号、电子纸等技术手段,对快递电子运单上的个人信息进行全加密处理。
3.规范个人信息相关内容的读取权限
快递电子运单上隐藏的、加密的信息内容,仅限于快递企业及其授权的第三方、相关管理部门,使用相关设备合法读取。
据重庆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
https://www.shipby.cn 禁止“快递单”显示完整个人信息
推荐内容 Recommended
相关内容 Related
- 河口海关助力中国―东盟(河口)跨境电商园区首票跨境电商货物出口01-17
- 热点资讯|中欧班列国际合作论坛在江苏连云港开幕,丁薛祥宣读习近平主席贺信并致辞01-17
- UPS欧洲空派专线价格表01-17
- 亚马逊美国站:今年将重新开放卖家自配送Prime计划注册01-17
- 国际快递怎么邮寄药品(邮寄攻略)01-17
- 国际快递的风险和托运注意事项01-17
- 深圳国际空运相关操作流程介绍01-17
- 成都海关:“三聚焦”助力中欧班列行稳致远01-17
- 2023年2月航空物流政策合辑01-17
- FedEx个人寄件服务-快捷可靠的个人快递寄送服务01-17


